编辑: liubingb | 2016-08-28 |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2月19日)起5个工作日.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一室(黔江区城西八路58号四楼).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时间:2019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需提前到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www.qjdtc.com/)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具体操作详见网站 工作动态 《关于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咨询
电话:023-79227959,秦老师、谭老师. (2)成功注册成为电子会员后,投标人登录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qjdtc.com/),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 (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请填写完整.避免因账号填写不全引起投标无效),具体账户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方式(不允许使用超级网上银行系统)缴纳保证金.
2、特别提示:开标时将现场核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19年3月13日 9时00分注:(1)转(汇)款的进账单上必须清楚地标明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的名称;
(2)投标人要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等时间差的因素,对超过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一律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和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开标后与其他投标保证金一起退还,并当众退还投标文件. (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汇)出.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凭合同书原件到交易中心鉴证部办理).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市黔江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网址http://www.qjdtc.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