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6-11-30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顶秀青溪家园1号楼1层01号商住用途房地产市场价值司法鉴定评估 委托估价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受托估价方:北京鼎春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估价人员: 姓名注册号 刘长刚

1120110013 黄媛3620000026 估价报告编号:(京)鼎(2018)(估)字第F049号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9月19日 致委托估价方函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受贵院的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顶秀青溪家园1号楼1层01号房地产(以下简称 估价对象 )于价值时点2018年8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此次评估目的是为贵院确定该涉案房地产司法处置市场价值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房地产权登记信息》及《房屋登记表及房产分户平面图》记载,房屋所有权人为汪忠成,建筑面积共计113.27m2,房屋规划用途为商业,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看,估价对象实际用途为商住,本次评估设定用途为商住.房屋总层数为地上15层地下2层,估价对象位于地上1层.根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昌平分局《房地产权登记信息》记载竣工时间为2007年7月13日,即估价对象所在建筑物建成年代为2007年,建筑物为钢混结构,钢混结构建筑物一般经济耐用年期为60年,至价值时点剩余经济耐用年限为49 年.估价对象土地使用年限未载明.本次评估依据房屋剩余使用年限确定估价对象剩余收益,即:剩余收益年限为49 年. 本次评估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随机确定委托评估,是为相关人民法院拍卖或处置估价对象提供价格参考依据,故估价对象评估价值影响因素包括该房地产的瑕疵,但不包括该房地产被查封及其原有的担保物权和其他优先受偿权.根据估价人员向委托方了解,本次评估价值不包括原有租赁权和用益物权,在此请报告使用者注意.综上所述,本次评估估价对象产权无抵押、出租等他项权利,估价人员藉此计算其市场价值. 该房地产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顶秀青溪家园1号楼1层01号,2007年建成.估价对象原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一阳台户型商住房屋,现格局有所变动,南北朝向.房屋内部装修情况:房屋内部均为普通装修,墙面均刮白,卫生间及卧室地面均铺有地砖.具体室内装修情况在报告中详载. 根据估价人员现场查看,该估价对象房屋处出租状态.整体维护、保养、使用情况良好,没有发现承重结构、地面出现裂缝,地基没有不均匀沉降,装修、设备使用状况正常. 本次评估结合估价对象的具体特点以及估价目的采用市场比较法及收益还原法两种方法进行测算,这两种方法从不同角度反映出了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将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确定最终估价对象的房地产市场价值.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按照估价工作程序,在对现场进行实地查看、收集有关市场信息和估价对象信息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影响估价对象市场价值的因素,并运用科学的估价方法对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估价对象在价值定义条件下,于二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币种:人民币) 估价对象单价: 42678元/平方米 估价对象总价:483.41 万元 大写金额:肆佰捌拾叁万肆仟壹佰元整 北京鼎春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目录估价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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