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6-12-31

(五)研究城乡规划、管理方面重大问题并进行决策.

(六)研究解决规划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七)区委、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三、议事规程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受组长委托的副组长召集. 领导小组会议议事程序:

(一)区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就拟审议的项目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同时将审议项目的有关材料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二)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审议项目情况,确定召开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会议日程,准备会议资料,通知参加会议的各位委员及相关人员.

(三)会议可根据审议项目的具体情况,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会议.

(四)决议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后发布. 具体内容详见领导小组章程.

四、城乡规划集体协调决策领导小组 组长:毛臣(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志成(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力(区供电局局长) 付明远(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人) 白洋(区农电局局长) 刘业彬(区水务局局长) 安启华(区城管局局长) 孙金库(区城乡规划局局长) 李广贤(区农业局局长) 李天文(区发改局局长) 孟晓慧(区人防办主负责人) 张志尧(区林业局局长) 张志强(区财政局局长) 陆明久(区住建局负责人) 郑孟楠(区文体局局长) 祖贵桥(区环保局局长) 高洪祥(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唐永久(区供排水集团经理) 康庄(区交通局局长) 梁延龄(区住建局副局长、区城投公司总经理) 技术委员会成员: 张延鹏(哈市城乡规划局) 丁真光(哈市城乡规划院) 高洪祥(区城乡规划局) 左金睿(区城乡规划局) 姚宏伟(区城乡规划局) 李爱生(区城乡规划局) 谭峰(区城乡规划局) 车朝亮(区住建局) 闫德楼(区住建局设计室) 王福臣(区住建局监理公司) 城乡规划集体协调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孙金库(区城乡规划局局长) 副主任:高洪祥(区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成员:左金睿 刘继东 谭峰姚宏伟 郭永辉 李爱生 李振飞 何苍松 孙健办公地点:城乡规划局(堡东新区丽水家园二期) 附件:双城区城乡规划集体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章程 哈尔滨市双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日 附件: 双城区城乡规划集体协调决策领导小组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乡规划与决策的科学性,根据《城乡规划法》,依据《城乡规划编制办法》、《黑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双城区城乡规划集体协调决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双城区城乡规划的决策机构.其宗旨是:依照规划法和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对城乡规划重大事项审议工作中坚持公平、公开、透明、务实、高效的决策原则,鼓励公众参与,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科学、民主、依法、法制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把双城区建设成为一个具有浓郁特色的宜居生态经济强区. 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城乡规划重大事项.

(二)监督并指导城乡规划的实施.

(三)区政府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领导小组主要审议事项:

(一)审议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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