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7-03-06 |
增强民主决策参与,对涉及村(社区)集体和村(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按照 五议两公开 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决策;
强化民主管理,严格执行自治章程、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完善财务支出审批、建设工程实施、经济合同管理等工作流程;
优化民主监督运作方式,制定村级 小微权力清单 监督责任清单 ,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目分类别列入监督内容,并及时公开,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农林局、各乡镇〈街道〉) 3.创建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观察点.力争与民政部主管的 乡镇论坛 杂志社合作建立全国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观察点和实训基地,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四联一化微治理新机制,结合美丽渔村、美丽乡村工作,开展相关理论研究,促进实践创新与理论创新有机结合.(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4.探索村民代表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厘清村(居)民委员会职责清单,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