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7-04-23 |
3、审查环节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理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环节责任: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环节责任: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环节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7日内按照法定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环节责任: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 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 除按照本规定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价格主管部门对经初步调查或者检查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立案. 2-
1、《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条 价格主管部门在依法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2-
2、《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 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 2-
3、《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对立案的案件,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或者检查,收集有关证据. 2-
4、《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 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后,应当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调查报告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过程、违法事实、相关证据、定性意见、依法应当给予的行政处罚及其依据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对案件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以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一并告知听证的权利.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