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7-05-04 |
乙方在合同期内超过3次未按响应时承诺的内容执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
6、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约定的,应按合同附件七《保密协议》规定向甲方支付合同违约金,此外还须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8、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经济、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9、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或设备经甲方认定属于不合格产品(包括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产品)的,乙方须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将不合格产品全部更换为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产品,且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若乙方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未完成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若乙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
10、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乙方擅自转包或挂靠,或前期存在围标串标或提够虚假资料情形的,甲方将单方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且甲方会将乙方上述不诚信行为情况报广州市建委备案.
11、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加工图纸和加工委托单之日起,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工需求(PCB/GERBER文件、层数、尺寸、数量等)的审核确认,如超过通知时间未审核确认,每超过1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该批次加工电路板费用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12、如果违约金累计超过合同暂定含税总价的1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3、由于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导致甲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报验抵扣进项税金,或虽可通过报验,后被税务机关以 比对不符 或 失控发票 等事由追缴税款,从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4、乙方开具的发票在送达甲方后如发生丢失、灭失、或被盗等,应按照税法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在税法规定期限内办理发票的进项税额的认证抵扣手续,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双方协商分担.
15、乙方未与所聘用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劳务)合同的,应立即停止该部分人员的用工,直至办理完合同签订手续,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其它措施保障合同正常履行.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造成甲方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