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7-06-22 |
六、录用聘任
(一)审定人选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总成绩提出拟聘人选,医院聘用制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人选. 根据所学专业及科室需求计划,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落选人员院内可给予二次调配机会.双向选择完成后,确定拟聘人员,并上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对外进行网上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公示期一般为7天.
(二)报到要求 1.受聘人员需遵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进行健康体检. 2.报到时,持历次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于七天之内办理报到等事宜.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七、聘后管理
(一)聘用人员向医院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了解单位的岗位要求,表明自己的应聘意愿.应聘时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如已被聘用,医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二)所有新聘医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优秀的,医院纳入聘任制管理;
考核合格的,医院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或因自身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医院不再予以聘用,并限期两个星期办理离职手续.具体事宜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两个聘期结束(首聘期、第二聘期均为三年),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医院纳入聘任制管理;
不合格的,医院不再予以聘用. 其他系列的新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后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期三年,聘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医院继续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考核不合格的,或因自身原因解除聘用合同的,医院不再予以聘用,并限两星期内办理离职手续.每年医院将根据用人需求和计划研究决定各个系列聘任制管理人员名额,并组织考核遴选. 1.医生岗位被聘用人员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可直接派科工作;
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学术型研究生),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派科工作. 2.首聘期结束必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未取得,解除聘用合同. 3.聘期待遇 (1)工资高于医院现行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
奖金执行所在科室在编人员奖金分配标准. (2)医疗岗位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期间待遇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规定执行. (3)保险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4."首聘期"内不允许攻读博士学位,否则,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5.被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在职攻读学位、自费出国、培训等)不能完成3年聘期,须本人提出申请,交人力资源管理部,经医院同意后,方可中止合同,但需要交纳违约金,违约金缴纳年限自医院同意终止合同之日至短聘期结束之日计算.违约金标准为:硕士学历每人每年4000元,博士学历每人每年5000元,以上学历均指来校应聘时学历.
八、聘期内考核
(一)聘期内考核要遵循日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医院不定期组织专业知识、规章制度及操作考试,并作为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九、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