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7-11-25 |
掌握当地公安、消防和医院的联系方式,查看安全通道,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预案. 5.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每天须对学生进行考勤,至少每周与学生联系一次,强调安全问题. 第七条 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一切安全由学生本人和学生家长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章 安全教育 第八条 安全教育要贯穿于实习的全过程,做到实习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过程中有安全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九条 安全教育内容分政治安全教育和人身安全教育两个方面.政治安全方面要教育学生进一步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筑牢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的思想认识,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会运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人身安全方面要强化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服从各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法规,入场实习要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方法.
第四章 学生安全要求 第十条 实习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实习单位的相关规定,注意人身和财物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学生实习前,须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书,否则将取消其外出实习资格. 第十二条 校外集中实习学生应由指导老师带队,着装应符合相关要求,不宜在有安全隐患之处活动,严禁私自或单独进行活动,外出应报告指导教师,履行请假手续.在工厂或实验室实习时,未经指导老师同意不得擅自操作. 第十三条 实习学生在日常实习及各项活动中,必须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不得单独在外留宿;
上下班及外出活动应结伴而行;
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四条 严禁参与违法乱纪活动、非法娱乐活动或与实习无关的危险活动;
严禁买卖或吸食毒品、酗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严禁违规用水、用电、用气;
严禁到无安全设施或者无专业救护人员的场所游泳等. 第十五条 实习学生必须每天向指导教师报备出勤情况,如遇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指导教师、班主任等报告,如有学生无故离岗,实习小组组长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情况. 第十六条 凡违反实习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责任.造成集体和国家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做出相应赔偿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 学生与他人发生冲突时,现场所有人员均应主动制止,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尽快将情况反映给实习指导教师,实习指导教师按有关规定对事件快速作出处理,并将情况反馈回学校和学院. 第十八条 当发生人身伤害、突发疾病等情况时,首先应联系医疗机构进行紧急救治,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及时赶赴现场,配合救援和处理善后事宜,购买保险的按保险协议办理. 第十九条 当发生财产损害时,应保护好现场,拍照取证,视情况报警并报告指导教师. 第二十条 当生产和生活环境发生灾难性事件时,学生及现场人员应迅速撤离事件现场,并迅速通知指导教师和所在学院. 第二十一条 当发生暴恐事件时,学生应尽快撤离事件现场,到安全场所躲避,并迅速报警同时报告指导教师. 第二十二条 因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忽视安全生产等造成校外实习学生安全事故的,视情节严重,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