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7-11-30 |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一、改进项目设置和管理方式
(一)关于项目设置规则. 中央部门预算项目要体现中央本级支出责任,由中央部门直接组织实施.完善项目生成机制,项目要在深入的政策研究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设立,并具备可执行性,预算批复后即可实施.着力推进部门和行业规划的项目化,提高规划可实施性.项目内容要反映政府施政目标、部门主要职责和发展规划,并避免与公用经费及其它项目交叉重复.规范项目实施主体,部门预算项目实施主体为中央部门及所属单位,非部门所属单位不得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纳入部门预算.要按照"职责与经费相匹配"的原则确定部门内部项目实施主体,一般不得将应由本级承担的项目列入下级单位预算,或将应由下级单位承担的项目列入本级预算,也不得将应由行政单位承担的项目列入事业单位预算.
(二)关于项目管理方式. 中央部门预算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两个层次. 一级项目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款级科目,按照部门主要职责设立并由部门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每个一级项目包含若干二级项目.一级项目要有明确的名称、实施内容、支出范围和总体绩效目标,项目数量要严格控制,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和支出范围等在年度间要保持相对稳定. 二级项目包括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规范整合而成的项目和新设立的项目,立项单位为项目实施主体.二级项目的设立,要与对应的一级项目相匹配,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明确合理的绩效目标.二级项目明细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年初部门预算按二级项目批复.
(三)关于项目分类. 按照使用范围,部门一级项目分为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通用项目,指根据部门的共性项目设立并由各部门共同使用的一级项目.通用项目由财政部根据管理需要统一设立,主要包括有预算分配权部门管理的项目和归口管理的项目等.专用项目,指部门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自行设立和使用的一级项目.专用项目由中央部门提出建议,报财政部核准后设立. 按照项目的重要性,二级项目划分为重大改革发展项目、专项业务费项目和其他项目三类.重大改革发展项目,指党中央、国务院文件明确规定中央财政给予支持的改革发展项目,以及其他必须由中央财政保障的重大支出项目等.专项业务费项目,指中央部门为履行职能,开展专项业务而持续、长期发生的支出项目,如:大型设施、大型设备运行费,执法办案费,经常性监管、监测、审查经费,以及国际组织会费、捐款及维和支出等.其他项目,指除上述两类项目之外,中央部门为完成特定任务需安排的支出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统一列为其他项目,并按管理主体分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的基建项目、中央财政安排的基建项目和其他主管部门安排的基建项目. 除上述分类外,根据管理需要,中央部门和财政部可对二级项目补充其他分类并加以标识.
(四)关于项目实施周期. 二级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周期.项目实施周期应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部门或行业发展规划的期限相适应,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除业务主管部门已明确批复实施周期外,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项目到期后需继续安排的,应按程序重新立项.专项业务费项目到期后,可补充编制后续年度的支出计划,实施周期相应顺延.其他项目周期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