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7-11-30 |
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注:出具本函的单位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受委托人:
电话: 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磋商采购中,作为我方的合法代理人,代理以下事项: 代理委托人签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参加磋商,接受质询并予以澄清;
签署、接受磋商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文件;
办理磋商过程中的其他事务.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数字认证证书电子签章: 年月日特别提醒: 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提交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为确保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成后须先进行打印,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并加盖数字认证证书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
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出具本函的单位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
三、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名称: 报价总计:人民币(大写): $ 注:
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
2、报价合计应与《分项报价表》中 合计 一致.如因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此表适用于编制初次报价、最终报价等.
四、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序号 项目 小项 数量 单价 小计
1 2
3 4 合计 注:
1、所报价格须用人民币元表示.
2、合计价格应与《报价表》中 报价合计 一致.如因任何不一致而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3、此表适用于编制初次分项报价、最后分项报价等.参加磋商时,请携带本表电子版(word版本),以便磋商结束后进行最后报价使用.
4、其他相关费用应包括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应由磋商供应商负担的相关费用.
五、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
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磋商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及磋商供应商依法缴纳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七、财务状况报告 磋商供应商为法人的,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备注:上述财务报告,磋商日期为上半年的,应当为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磋商日期为下半年的,应当为上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八、同类项目经验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的运行维护项目实施案例,合同额需在1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所在页原件扫描件). 序号 项目单位 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 签订日期 合同 完成日期 合同金额 (万元/年)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本表可自行扩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