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7-12-04 |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17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的任意税种的完税证明复印件(电子税票复印件,或缴款书,或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税收证明等),以及2017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部分员工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证书复印件;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燃气、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证书复印件;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4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若为2015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17年可以提供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如适用)复印件;
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环境事故承诺书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