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8-03-02 |
2018年12月30日 石台县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省住建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村〔2018〕204号)要求,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现脱贫攻坚 两不愁、三保障 总体目标中住房有保障的目标,结合石台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坚决贯彻落安徽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部署和要求,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群体,全力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确保到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 住房安全有保障 的目标,切实提高贫困人口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主体责任.坚持以政府为主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坚持精准管理.坚持全过程精准施策管理,落实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补助资金拨付、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户档案管理等各环节政策要求,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档案信息齐全. 坚持现行标准.坚持脱贫攻坚尽力而行、量力而为的原则,既不降低现行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基本要求,也不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建设既符合经济条件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 坚持政策延续性.坚持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原则,继续执行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调动农民积极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符合政策支持条件的贫困危房户应改尽改.支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尊重农户意愿,激发其主动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户投工投劳、互帮互助、自行建设的主体作用,合理减轻农户自筹资金压力.
(三)目标任务 全力推进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确保2019年前完成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到2020年底全面解决贫困户住房不安全问题.探索农村贫困群体危房改造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农村贫困群体住房保障制度.
二、重点工作
(一)规范补助对象认定程序 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县住建委委托专业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根据县扶贫办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县残联会同县扶贫办或县民政局认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户名单开展危房评定工作.危房评定必须依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z2009{69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档立卡户等4类重点对象居住房屋危险性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村函z2018{3019号)明确的评定范围、评定程序等要求进行评定.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坚持 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 ,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认定程序,强化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