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7-15 |
为做好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重点领域 选拔范围:在玉溪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学术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科技管理等在岗人员. 重点领域:卷烟及配套、矿冶及装备制造、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现代物流、新能源新材料、生态环保、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以及各单位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明确的学术和技术研究方向,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大学本科以上 (含本科)学历,并自2013年起至申报之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选拔. 1.国家级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完成人前六名,省级科技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项目完成人前三名. 2.发明专利、动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标准(国标、行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主要完成者. 3.从事技术发明、技术工艺改造,年创利税在50万元以上者. 4.获国家级奖、省部级特等奖、省部级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获市级科学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5.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科学核心刊物、国际学术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的第一作者. 6.被同行业、同学科技术专家公认的学术技术骨干.
三、选拔程序 1.个人申请.各申报人根据学科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条件,如实填写《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所在单位推荐.所在单位结合单位工作需求,择优推荐,并对申报人填报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报送市科学技术局). 3.主管部门初审.主管部门结合玉溪产业发展导向,审查本部门推荐人选的情况,签署初审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4.专家组评议.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进行评议. 5.审定批准.市科技局审定. 6.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在云南省重要事项公示网和玉溪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 7.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者,颁发《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证书》.
四、申报要求和受理时间 1.推荐选拔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是玉溪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科技创新人才培引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确保把最优秀的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2.《玉溪市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申请表》可从市科技局网站(www.yxst.net.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申报材料必须按要求填写齐全并签字、盖章,凡申报手续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评审.各单位报送材料时,必须携带所有附件证明材料的原件,经现场审核后退回.无原件或原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3.附件装订顺序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各种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信函或通知、论文专著被引用和学术技术评价证明、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论文或技术报告等复印件、承担在研项目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请各推荐单位于2016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表》一式7份(附电子文档)及其相关证明材料1套报送市科技局. 联系地址: 红塔区东风路111号市科技局三楼政策法规科 邮政编码:653100 联系人:王红 连梅 周丽琼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