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3-04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南阳师范学院卧龙众创空间(以下简称 众创空间 或 空间 ) 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规范卧龙众创空间的管理,引导大学生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服务师生科技成果转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卧龙众创空间按照 学校主办,市场运作,集中管理,突出特色,成就大业 的建设原则,依托南阳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以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电子电器、信息网络、创意设计、加工制造、节能环保、新产品代理等可操作性强,风险相对较小,市场潜力较大的项目为重点,融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的具有孵化器功能的校内创新创业基地. 第三条 申请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为南阳师范学院教职工、全日制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为主体创办的项目,分为见习项目和独立法人项目.见习项目指为满足师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仅在校园内登记运行的项目;
独立法人项目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商业活动的法人或其他市场主体.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对众创空间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学院在学校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众创空间的运营管理,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科,负责卧龙众创空间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学校建立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专家库,成员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聘任. 第六条 设立南阳师院科技孵化园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众创空间的商业运作. 第七条 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全面负责、统筹规划众创空间的各项工作,编制众创空间的发展规划,制订众创空间的管理制度;
(二)负责接受创业项目的入驻申请,建立南阳师院创业项目库,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三)负责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的日常管理、考评与奖励工作;
及时办理项目的入驻、退出手续;
负责各入驻创业项目申请入驻材料、考核评比资料、经营报表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四)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对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
(五)协助入驻众创空间的创业项目和纳入项目库管理但暂未实际入驻的创业项目(以下简称其他项目)办理工商、税务、融资等相关手续;
(六)协调财务代理公司、投资机构、创业培训机构、互联网技术公司为入驻项目和其他项目提供财务、融资、企业管理、技术支持等服务;
(七)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众创空间顾问和创新创业导师,为众创空间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咨询和指导,为创业项目推荐对接创新创业导师,采取各种形式为创业项目提供创新创业咨询和指导服务;
加强对创新创业导师的管理,组织创新创业导师每周定期对创新创业项目进行指导.
(八)定期举办创业讲座,开展创业培训,宣传创业典型,营造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