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3-04 |
(九)协助在孵创业项目进行宣传、推介等工作;
(十)负责众创空间的宣传、接待参观、市场推广及各级各类资质、荣誉的申报工作;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章 卧龙众创空间扶持服务措施 第八条 办公场地 众创空间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所,提供桌椅、家具等基本的办公设施,免费开通校园网宽带接入,提供物业、水电服务. 第九条 资金支持 项目经营所需资金以学生自筹为主、众创空间协助申请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为辅.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创业项目,鼓励校内教职工参与项目共创,推荐投资机构和投资人,推荐申请南阳师范学院创新创业孵化基金,协助申请创业贷款. 第十条 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一)以 南阳师范学院就业创业大讲堂 活动为载体,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举行创新创业讲座,优先安排入驻项目团队听讲;
定期组织开展 创业沙龙 等交流活动,分享创新创业经验,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定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团队提供产业政策、企业管理、战略规划、市场营销与策划、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培训和咨询服务.
(二)为入驻项目推荐创新创业导师,聘请创新创业导师对在孵项目开展创新创业指导;
(三)协助创业项目办理工商、税务手续,引进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开展工商登记注册、年检、银行开户、财务、税务代理等服务.
(四)对接创新创业政策,协助申报创业扶持资金、开业补贴、创业贷款、科技创新奖金、税收优惠等.
(五)协助在孵项目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推荐中介机构提供专利代理服务,推动科技成功转化.
(六)推荐在孵项目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利用比赛锤炼项目、对接资源、推介项目.
(七)运用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八)利用校内创新创业平台和创新导师为在孵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对接校内外资源,对在孵项目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协助解决或提供咨询指导.
第四章 创业项目的入驻条件和入驻程序 第十一条 入驻条件
(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质和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的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研究生)或在职教职工;
(二)创业项目成员积极上进、乐观执着,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创业激情;
(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
(四)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六)创业项目入驻众创空间后,必须保证能在空间正常开展工作,每天保证一定的经营时间,保持分配工位的充分利用;
(七)对于项目团队负责人为校外人员,但团队主要成员有本校大学生,能够有效开展校企合作,对我校创新创业带动作用明显,特别优秀的,经审核批准后亦可申请入驻.
(八)对园区的创业项目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国内外知名企业分支机构或南阳师范学院优秀校友企业的分支机构,经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亦可申请入驻.
(九)属于创业孵化支持项目,对其他项目的发展有支持和促进作用的中介机构,如投资公司、财务代理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等,经众创空间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亦可申请入驻. 第十二条 重点鼓励电子信息、文化创意、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制造、教育培训等领域具有较强创新性,与区域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项目入驻,与专业、学业结合紧密,属于师生科技成果转化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入驻,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创业项目优先入驻. 第十三条 入驻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