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9-03-08 |
100 名科技顶尖专家、培育
200 名创新型企业家、引进
3000 名高层次创业人才、 引领
20000 名青年大学生创业, 着力推动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研发人员创新劳动同其利益收入 四个对接 ,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高端人才汇聚城市、科技创业领军城市、人才改革先行城市,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和独特优势的产业科技人才高地.
二、科技顶尖专家集聚计划
(三)科技顶尖专家,主要指具有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研究成果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能快速抢占产业制高点的顶尖人才(团队).计划从
2016 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引进和支持在我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或与科技型企业合作创立科研成果产业化基地、 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的
100 名 (个)科技顶尖专家 (团队).
(四)科技顶尖专家分 A(引进类)、B(培养类)两类. A 类(引进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
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
国家 千人计划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国家 万人计划 杰出人才;
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团队). B 类(培养类)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2016 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国家 千人计划 、 万人计划 企业人才;
2016 年以后在我市入选的江苏省 双创团队 .
(五)科技顶尖专家在宁创业创新项目,经立项认定,根据项目进展和企业运营情况,可享受下列支持政策. (1)给予诺贝尔奖获得者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最高
1000 万元、其他 A 类人才领衔创办的法人单位或产业活动单位最高
500 万元的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资金. 特别优秀并获得风险投资的, 可由市紫金科技创业投资公司等按不高于风投50%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跟投不超过
1 亿元. (2)对我市培养入选的国家 千人计划 (创业类)特聘专家、 万人计划 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给予
200 万元项目资助;
对培养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长期创新类)特聘专家、 万人计划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在宁用人企业,给予
100 万元项目资助;
对入选的省 双创团队 ,按照省相关人才经费资助 50%比例,给予科研成果产业化配套扶持. (3)5 年内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项目,经科技银行评估后,提供项目所需的融资贷款担保. (4)为长期在宁居留的 A 类人才提供不少于
200 平方米的专家公寓或租金补贴.在宁购房的,给予不超过购房金额 50%、最高
200 万元的安家补贴. (5)科技顶尖专家参照享受南京市特约医疗保健待遇.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由教育部门根据相关政策, 结合人才本人意愿择优安排.
三、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
(六)创新型企业家,主要指既通科技又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家.计划从2016 年起,用5年时间,重点培育
200 名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创办企业中, 新增挂牌上市
30 家, 年销售收入超亿元
30 家,年纳税额超千万元
10 家.
(七)创新型企业家培育对象应具备下列条件: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
100 万元(含技术入股),或持有企业 30%以上股份;
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持续创新能力,项目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具备规模生产、实现产业化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