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3-30
南雄市发电 发电单位 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签批盖章 马细妹 等级 平急・明电 雄府明电〔2018〕91号 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雄市 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雄州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南雄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业经南雄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南雄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优化引进机制,改善激励措施,推进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为新生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卫生强市战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激励管理工作,确保卫生系统 引得进人才,留得住人才 ,推动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卫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

(一)人才引进对象 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工作实际,坚持按需引进、人岗相适、突出实效原则,积极引进特殊人才、后备人才. 1.特殊人才.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省 内外知名专家,享受国家政府津贴;

具有三甲综合医院的技术水平;

承担地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

引进后在一年内填补本专业技术的空白,并带动本专业发展和技术水平上台阶. 2.后备人才.医学类博士、硕士研究生;

愿意服务于我市医疗卫生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大专、本科毕业生.

(二)人才引进方式 我市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主要是依靠岗位引才,根据工作需要,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辅助性岗位,通过商调、选拔、特聘或招聘等方式引进. 1.商调、选拔人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引进医学类硕士研究生以上人员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乡镇卫生院引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以上或中级职称人员、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本科且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商调. 2.特聘人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因技术岗位需求,可从三级以上医院根据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实行特聘人才. 3.招聘人才.从2018年起,所有人员招聘由医共体根据各医疗机构业务发展需求做好计划,医院管理中心负责收集招聘资料并上报医管委领导批准,再报市编办核定用编后,由医院管理中心组织人社、医共体组织招聘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1)4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2)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学历)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3)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4)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影像、检验、药剂、口腔、中医、护理、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以上四条参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 千人计划 实施方案的通知》(韶府办明电[2017]296号)执行. (5)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紧缺型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含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紧缺型大专医学类毕业生,由卫计、人社部门联合进行医学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直接办理入编.(雄府函[2017]127号第五条第一款参照此条执行) (6)非紧缺型卫生类专业人才,市直单位本科及以下,基层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专及以下学历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录用.所有招聘人员在系统内根据工作需要调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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