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9-03-30 |
三、人才管理
(一)实行双重管理 专业技术人才由市卫计局人事股主管,所在医共体或单位协管,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全面落实有关待遇.专业技术人才调离专业技术岗位或进行单位之间调动的,所在单位必须报市卫计局审批.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职务、健康状况、思想状况等发生变化,所在单位要及时上报市卫计局人事股.
(二)实行动态管理 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才退休、调离我市卫生系统、调入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含雄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不再享受乡镇卫生院相关补助待遇;
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因人为责任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受到党政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年度考核评为不定等次、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按相关文件规定调整其福利待遇,中级以上职称的取消其3年内(含当年)享受乡镇卫生院中级以上职称补助待遇资格;
非单位班子成员,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享受乡镇卫生院中级以上职称补助待遇.
(三)实行编制内统一调配管理 岗位编制的核定原则是根据区域内人口数量而定.近年来,随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增加,医疗服务门诊、住院人次的增加,部分医疗机构编制不足(如帽子峰、百顺、澜河等乡镇卫生院),导致无法公开招聘或调入专业技术人员,影响单位正常运作.结合工作实际,一方面可由市卫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同类(公益
一、二类)编制人员通过借调、借用等形式,统一调配,以保障各医疗机构正常运作;
另一方面可由市卫计局做出合理规划,重新调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岗位编制,经市编办审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部门进行岗位调整审批.
四、专业技术人才的激励
(一)建立和完善人才保障机制 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良好氛围. 1. 由我市统一引进的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生活性津贴、租房费用补贴和被评为我市拔尖人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奖励及在我市卫生系统工作的一线在岗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的岗位津贴等享受市政府津补贴的发放标准,按《南雄市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及《南雄市急需紧缺人才选拔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由市财政发放. 2.简化人才引进手续,在办理人才引进相关手续时,应简化流程,从优从快办理. 3.统筹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问题.按照双向选择、统筹调配原则,协助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若其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由市人社部门根据其个人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落实工作岗位办理调动手续;
其他情况则由市人社部门协助推荐就业.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就近原则,由市教育局协助安排,就读学校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做好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工作. 4.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租房费用补贴标准:对全职引进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限不得少于8年,平均每年补贴5000元,共4万元,分时间段发放,第3年底发放8000元,第5年底发放1.2万元,第8年底发放2万元,在我市医疗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将在乡镇卫生院服务满3年的以上引进人员列入我市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年轻储备干部人才库,优先考虑提拔. 5.乡镇卫生院中级以上职称人才补助标准:对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一线在岗中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按地域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成四个档次,根据所在卫生院档次及职称高低,由我市医疗事业发展基金中列支,年底以实际情况发放补助,具体发放标准见下表: 档次 各档次卫生院 (对应各乡镇) 正高级职称 (元/人/月) 副高级职称(元/人/月) 中级职称 (元/人/月) 一档 百顺、界址、 坪田、澜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