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6-22

(七)已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O或总面积不超过60O,并符合分户条件的,可按分户申报公共租赁住房;

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不得按分户申报,符合新就业或参照新就业的可以申报. 人均住房面积超过15O或总面积超过60O的,即使符合分户条件,原则上也不允许再次分户申报;

确实需要分户申报(含按新就业或参照新就业申报)的,需在参照保障面积匹配相应的住房或确定住房 以大换小 后方可允许申报. 分户条件:

1、家庭成员中2代以上都有配偶的;

2、3代人家庭中其中一代有配偶,另外两代系父(母)子(女)关系的;

3、3代以上家庭有两对父(母)子(女)关系的.

(八)申请人户口在 三区 城市社区,租住地在城乡结合部农村社区的,可按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或城市新就业职工(含参照新就业)申报;

申请人户口在 三区 农村社区或 三区 之外,租住地在 三区 城市社区的,可按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划分参照《德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工作的通知》(德经房字〔2016〕1号)文件办理.

(九)公租房申报渠道可选择社区申报或单位申报,由社区或单位在审批表上盖章,个别无法提供证明或无单位(社区)盖章的,可提供担保人证明.

(十)年度复核应按照本通知规定补充原未提供的必要的资料,包括提供监护人或担保人资料,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的证明和外地户籍人员的居住证等. (十一)担保人为单位的,不应包括个体工商户;

担保人为个人的,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 (十二)城市新就业职工(含参照新就业)和外来务工人员凡是租房居住的,可与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享受同等租金补贴待遇. (十三)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引进并核准的人才直接视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并享受外来务工人员保障待遇,申报条件与提供资料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由人社部门统一分配人才公寓.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德州市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房产管理中心2017年2月15日印发的《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租房准入条件的通知》(德房政发〔2017〕24号)同时废止.本通知规定与《德州市中心........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