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9-07-02 |
2、企业博士后的人选主要由工作站(或企业)选拔,合作导师与流动站有责任对企业博士后人选进行面试考核,考核通过后草签三方《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报校人事处批准后,再办理递交申请材料等进站手续.
3、外籍及港澳台人员申请作博士后,需经院、部(所)考核,将考核意见及申请人简历、博士后合作导师有关保密问题的说明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同意后签订《外籍博士后协议书》并填写博士后申请表.相关院、部(所)到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并办理外籍博士后的入境、医疗保险及相关外事手续. 以上各种类型招收的博士后备齐材料后报校人事处按程序审批,由人事处呈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报湖南省人事厅审批备案,经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批准后,申请者即可办理进站手续. 第十三条 进站
一、递交材料及进站时间 各院、部(所)博士后工作主管老师将申请人所需递交的材料审核后交到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按程序审批通过,并报全国博管会批准后,发放南华大学博士后录用通知,办理进校手续.博士后招收不受时间的限制,可以随时办理.
二、申请人办理进站时应提供的材料(详见《进站需递交申请材料一览表》):
(一)《博士后申请表》
(二)《专家推荐信》(2封)(留学博士或外籍博士至少提供一封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复印件及学位办公室的证明.
(五)博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已办毕离校手续的证明.
(六)《培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