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9-07-02 |
(四)被征收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可以选择下列二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来确定:一是可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二是按被征收非住宅房屋评估价值的8%核定补偿金额.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指直接损失补偿.
(五)被征收非住宅房屋的奖励 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完毕的,按照200元/O给予搬迁奖励,奖励总额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奖励.
(六)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固定经营场所;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3、征收时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七)被征收房屋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不是被征收人的,停产停业损失费由被征收人和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协商分配.补偿款发放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与被征收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进行补偿款发放,协商不成或未协商的,将补偿款提存.
十、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被征收人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被征收人不明确或被征收人下落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拟定补偿决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十
一、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市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
二、其他有关事项
(一)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在征收范围内实施以下不当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