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03 |
四、行政审批条件
(一)内资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调控政策;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我国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特别是项目建设地的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外商投资项目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规定;
2.符合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及准入标准;
3.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了资源;
4.不影响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
5.对公众利益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河池市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 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桂政发〔2017〕17号)的项目,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申请材料
(一)内资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原件3份).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情况;
拟建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项目资源利用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2.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3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4.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意见(原件3份).
(二)外商投资项目 1.项目申请报告(原件3份).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及投资方情况;
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经济和社会影响分析.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并购方情况、并购安排、融资方案和被并购方情况、被并购后经营方式、范围和股权结构、所得收入的使用安排等. 2.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3份(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复印件3份);
4.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复印件3份(仅指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
5.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3份(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明确可以不进行用地预审的情形除外);
6.以国有资产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2份);
7.项目所在地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的意见(原件3份).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八、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十、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
电话:0778-2305545 投诉
电话:0778-2305663,2309345 十
一、办理地点和时间
1、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百旺路13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发展改革委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