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7-05 |
第四章 表彰与奖励 第十一条 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授予"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比照市拔尖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的管理期限和待遇政策,享受工作津贴和医疗补助. 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授予"宜宾市技术能手"、"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1000元. 第十三条 "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作为省"全省技术能手"和"全省青年岗位能手"的推荐候选人.作为市级及其以上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属女职工的,作为"省巾帼建功标兵"优先推荐候选人. 第十四条 "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和"宜宾市技术能手"的管理期限为4年.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当年奖励,最迟兑现时间为下一年的2月底前.
第五章 经费第十五条 采取市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社会筹措和资助以及接受企业、社会团体、个人捐赠等多种形式,建立"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宜宾市技术能手"奖励专项经费. 第十六条 各企业可在提取职工教育专项经费中按每年每人10元标准拨给单位内部的技能人才开发工作机构作为开展各类岗位训练、技能竞赛、技术比武的活动经费.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申报单位领导责任,并取消其称号和有关待遇.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宜宾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宜宾市高技能人才评选申报表 宜宾市有突出贡献技师 申报表 宜宾市技术能手 姓名: 单位: 专业 (工种) 申报称号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姓名性别照片 出生年月 民族文化程度 工龄工种岗位 国家职业资格级别 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经历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证明人 项目 内容证明人或证明材料 有何技术特长或技术绝招 技术革新技能竞赛获奖情况 获何种奖励和荣誉称号 有何突出贡献 单位推荐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市评委 会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市评审 领导小 组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附件3: 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 申报表申报单位: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单位名称 电话法人姓名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主营业务 主要事迹(800字以内): 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4: 宜宾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个人 申报表姓名: 单位: 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姓名性别照片 文化程度 民族工作岗位 职务工作单位 电话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主要事迹(800字以内): 单位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5: 宜宾市高技能人才推荐对象情况一览表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专业 技术 技术 级别 推荐类别 水平、贡献、效益(摘要,400字以内) 突贡技师 技术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