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9-07-06 |
一、征收范围 该项目新增范围位于南陵路两侧,长江东大街以南,小高炉路以北,铜陵新村小学以东.具体以相关部门确认的红线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物为准.
二、征收主体 本项目征收人为瑶海区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为铜陵路街道办事处,具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合法有效房屋及性质、面积的认定 持有合肥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为合法有效房屋.合法有效的房屋性质和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上的登记载明的为准. 被征收人未经规划、国土部门批准,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房屋用途予以补偿. 房屋无有效证照,但在1986年航拍图上有标注且产权归属明晰的,可以结合1986年底前最邻近年份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1986年底前地形图无标注的,可以结合1986年后最邻近年份地形图确定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前款房屋属于个人的,按照住宅补偿;
属于单位的,根据土地用途按办公或生产用房补偿.
(二)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方式 本项目征收涉及的合法有效房屋,被征收人可以选择房屋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异地产权调换.
1、国有土地住宅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按本征收项目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乘以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计算,但应扣减政策性增购面积的增购价款. 产权调换房屋面积=被征收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公摊系数(暂定为1.3) 政策性增购面积为被征收人每户可增购15O建筑面积,增购15O建筑面积后仍不足50O的,增补至50O的建筑面积. 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本项目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应予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含政策性增购面积)-政策性增购面积*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产权调换房屋建筑安装成本价暂定为2680元/O). 同区域类似普通商品房评估价由群众选取的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测算评估,套内建筑面积的确认需以有资质的测绘单位测量为准,评估时间点为本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国有土地住宅产权调换. 选择异地产权调换的住宅,按合法有效的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
(1)在征收公告规定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套内建筑面积"征一补一"后,按产权调换房屋的实际公摊系数及异地面积调整系数计算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
在此基础上被征收人每户可增购不超过15O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结算. (2)被征收人房屋面积增购后仍小于项目最小套型的(最小套型建筑面积为50O),可以按照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增补至最小套型. (3)安置房建筑面积在两个套型之间的,可允许上靠就近档次套型,补足面积按建筑安装成本价2680元/O结算. (4)房屋异地产权调换地点为龙祥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