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9-07-06 |
13 11.1 保有资源储量
14 11.2 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4 11.3 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14 11.4 采矿方案、产品方案
15 11.5 矿石贫化率
15 11.6 生产能力及矿山服务年限
15 11.7 产品价格和销售收入
16 11.8 折现率(r)
17 11.9 权益系数(K)
17 12.评估假设
18 13. 评估结果
18 14. 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18 15.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19 16. 评估报告日
19 17. 评估责任人
19 18. 评估人员
19
二、附表目录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估算表…20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21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评估可采储量及服务年限计算表…22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四川天地源[2009](矿评)字第229号 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的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 进行了价值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进行了实地调查、收集资料,通过对获取的矿床地质、开发利用经济技术指标等信息的综合分析研究,确定了评估方法、评估参数,经评定估算,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2009年06月30日所表现的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谨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 矿业权评估机构 评估机构名称: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北段五号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周朝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0500000000772;
探矿权采矿权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2)035号. 2. 评估委托人及采矿权人 评估委托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4号. 采矿权人: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
地址:广西大新县土湖乡. 3. 评估目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有偿处置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 ,委托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出让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 提供价款参考意见. 4. 评估对象和范围 4.1 评估对象 根据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37号),本次的评估对象为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采矿权 . 4.2 评估范围 根据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37号),本次评估采矿权矿区范围由如下13个拐点坐标圈定而成: 拐点 X Y 拐点 X Y
1 2548724
36379946 2
2548476 36379636
3 2548324
36379498 4
2548314 36379288
5 2548294
36379200 6
2548308 36379048
7 2548382
36378992 8
2548462 36379064
9 2548574
36379108 10
2548636 36379276
11 2548732
36379465 12
2548824 36379638
13 2548976
36379770 / / / 矿区面积 0.29km2 开采标高 +610~+500m 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于1998年8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9840002),有效期限壹拾伍年,自1998年8月至2013年8月(详见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采矿权人:广西大新县土湖锰矿;
开采矿种:锰矿;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生产规模:10万吨/年;
矿区面积:0.29km2;
开采深度:由+610m至+500m标高. 截至评估基准日,上述范围内未设置其他矿业权,无矿业权权属争议. 5. 评估基准日 根据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合同编号: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09〕第37号),委托方委托的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06月30日,该评估基准日符合《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的要求,因此,本项目评估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06月30日.评估报告中计量和计价标准,均为该基准日客观有效标准. 6. 评估原则 ⑴ 独立性、客观性和公正性原则. ⑵ 预期收益原则、替代原则、效用原则、贡献原则. ⑶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遵守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原则. 7. 评估依据 7.1 法规依据 ⑴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后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