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07-08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菏安监字〔2016〕32号 关于转发《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的通知 各县(区)安监局,开发区、高新区安监局,各有关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指导用人单位做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省安监局组织编制了《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各县(区)要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认真学习《指导手册》,要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用人单位风险分级管控知识培训,全面排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点,准确判定风险等级,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检查、整治、消除风险点隐患,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确保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 试点先行,全面推进 的原则,首先选择至少2家标杆企业先行试点推进,积极探索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开展方式、运行机制,及时总结试点示范经验,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标杆企业必须具有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方面的基础,职业卫生管理水平较高,在同类企业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标杆企业要达到相关要求或者短时间内通过提升可以达到相关要求,并按照 一企一册 要求填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于6月20日前报市局. 各县(区)要将此通知下发至辖区内所有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充分发挥标杆示范企业作用,及时发现推广典型,并鼓励职业卫生专家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与到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中,鼓励中小企业购买专家和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帮助企业开展风险点排查和等级评定、培训、制定管控措施等工作,以确保全市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安监局职业健康科联系. 联系人:马晓杰,

电话:5788023 指导专家:王乾,

电话:15605301785 附件:

1、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 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2日 附件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 体系建设指导手册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目录

一、工作流程 -

7 -

(一)准备阶段 -

7 -

(二)实施阶段 -

7 -

(三)资料整理分析阶段 -

7 -

(四)编制分级报告阶段 -

7 -

二、资料搜集和现场调查 -

8 -

(一)用人单位概况调查 -

8 -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

9 - 1.工程分析 -

9 - 2.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 -

9 - 3.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设施调查 -

10 - 4.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 -

10 - 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

10 -

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

10 -

四、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 -

11 -

(一)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 -

11 - 1.作业场所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 -

11 - 2.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分级指数(G) -

11 - (1)接触生产性粉尘作业 -

11 - (2)接触化学物作业 -

14 - (3)接触高温作业 -

17 - (4)接触噪声作业 -

18 - (5)接触电离辐射作业 -

20 - 3.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总分级指数(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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