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9-07-10 |
1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设置了规范的(样式正确、内容填写完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样式不正确、填写内容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现场核查
二、标识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二条)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附录A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所示标签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均设置了规范(形状、颜色、图案均正确)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得1分. 2.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识别标志有1处错误.得0.5分. 3.上述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相关设施、场所未设置识别标志或识别标志有两处及以上错误.得0分. 现场核查
三、管理计划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2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内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 A.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表述清晰;
B.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依据充分,且提出了减少产生量的措施;
C.危险废物的危害特性表述准确,且提出了减少危害性的措施;
D.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表述清楚. 以上每项符合得0.5分. 资料检查(查看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5.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1 报环保部门备案;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1.经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可提供相关备案证明材料;
管理计划内容若有重大改变,及时报县(市、区)环保部门重新备案.得1分. 2.未报县(市、区)环保部门备案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重大改变未及时申报.得0分. 注: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情形包括:(1)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地址 (2)增加或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类别(3)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变化幅度超过20%(4)新、改、扩建或拆除原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和处置设施.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进行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申报登记制度(《固体法》第五十三条) 6.如实地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4 如实申报(可以是专门的危险废物申报或纳入排污申报、环境统计中一并申报);
内容齐全;
能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录等. 1.全面、准确地申报了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
且可提供证明材料(如:环评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财务数据等等).得4分. 2.申报登记表中存在两处及以下错误.得2分. 3.不报或虚报、漏报、瞒报关键危险废物的,或申报登记表中关于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存在两处以上错误.得0分. 资料检查(由企业提供已经申报登记的证明材料和相应的其他证明材料) 7.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