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7-16 |
第二章 参加人员 第五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参加本细则.
(一)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二)其他条件: 第六条 职工参加本细则的程序 符合上述参加条件的职工填写《职工参加企业年金申请表》(附件①),经本单位审核通过后参加本细则.在本细则实施后加入本单位的新职工,可在满足上述参加条件的 (本月、次月)起参加本细则 . 第七条 职工退出本细则的条件
(一)职工与本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职工达到本细则规定的企业年金待遇领取条件;
(三)其他: 第八条 职工退出本细则的程序 职工达到上述退出条件后自动退出本细则,单位停止其企业年金缴费,按照本细则第十八条处理其个人账户或按照本细则第二十九条支付企业年金待遇. 第九条 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一)职工的权利 1.职工对个人账户信息拥有知情权;
2.在满足本细则规定的权益归属条件后,职工对个人账户中已经归属的权益拥有所有权;
3.在满足本细则规定的领取条件后,职工享有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权利;
4.由于个人原因,职工可以申请暂停缴费;
暂停缴费后,职工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恢复缴费.
(二)职工的义务 1.授权本单位根据本细则规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个人缴费;
2.授权本单位和本计划管理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授权**单位选择受托人并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4.授权本单位代表职工对企业年金基金进行管理监督;
5.当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时,须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向本单位提供变动情况.
第三章 资金筹集与分配 第十条 企业年金缴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单位缴费及分配 单位缴费按方式 缴纳: 方式1:单位缴费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职工个人(月、季度、年度)缴费基数为 .单位缴费总额为单位为参加计划职工缴费的合计金额;
方式2: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全额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月、季度、年度)缴费基数为 ;
方式3: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月、季度、年度)缴费基数为 ,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用于对计划建立时临近退休职工的补偿性缴费.补偿范围为:补偿缴费分配办法为:补偿缴费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方式为:补偿结束后,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单位缴费分配办法,履行本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程序后实施;
方式4:单位缴费总额每年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 %,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职工个人(月、季度、年度)缴费基数为 ,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
方式5:(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企业账户余额的分配办法可通过集体协商另行制定,并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实施,民主位 但不得用于抵缴未来年度单位缴费. 第十三条 个人缴费 个人缴费按方式 缴纳: 方式1:职工个人缴费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 %;
方式2:职工个人缴费为单位为其缴费的 %;
方式3:(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 单位按(月、季度、年度)将全部缴费款项按时、足额汇至托管人开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财产托管专户. 第十五条 企业年金缴费的暂停、恢复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