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7-16
附件4: 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教〔2015〕22号 关于印发《山东财经大学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15年12月31日 山东财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提升育人品牌,培养具有科学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经研究,允许部分本科在校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国家计划内录取的一年级普通本科学生;

(二)身体健康;

(三)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四)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和转专业的课程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五)符合拟转入专业的接收要求.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一)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二)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包括保送生、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运动员、中外合作项目学生、定向生、新疆西藏高中内地班及少数民族预科班转正等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

(三)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四)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或授予理学或工学学位的专业转入授予文学或法学学位的专业者;

(五)欠缴学费者. 第四条 服务外包学生只能申请转入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能申请转入其他类型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程序 第五条 制定接收计划

(一)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

(二)本科生转专业考试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进行.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各学院的教学资源条件,确定接收专业及人数,经学校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四)转专业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本科招生人数(不含第三条规定的特殊录取类型者)的10%以内. 第六条 报名考试与志愿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接收学生的基本要求;

制定转专业的课程考试科目、考试内容等具体办法,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转专业工作小组制定的录取办法组织考试.

(四)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和转专业课程的简单算术平均成绩组成.其中,第一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占40%,转专业课程的简单算术平均成绩占60%.

(五)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设调剂志愿. 第七条 录取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按专业将转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照"专业优先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剂,可根据转专业成绩调剂到相应专业;

如果学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学生保持原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确定转专业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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