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9-07-17 |
②关于同意东莞市 三旧 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010-2015年)备案的函(粤建规函〔2011〕295号);
③《东莞市 三旧 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010-2015)》;
④改造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成果. (5)关于落实用地指标的批复或《2011年度东莞市旧村改造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配给台账》;
(6)拟占用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拟占用土地权属面积地类明细表;
(7)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资料 一书三方案 (含汇总方案);
(8)权属证明,包括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土地使用证及集体所有权证;
(9)征地听证材料(在2004年5月1日前未签订征地协议,未全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的需提供);
(10)征地社保材料(在粤劳社发〔2007〕22号规定的2008年3月1日前未签订征地协议,未全额支付兑现征地补偿款且被征地群众有异议的需提供);
(11)征地预存款证明或已付清征地补偿款的证明及凭证;
(12)勘测定界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13)补充耕地的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14)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及补充耕地地块边界拐点坐标表(预审文件、补充耕地的验收文在请示中注明文号);
(15)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在图上标出用地位置,如提供的为局部规划图,应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
(16) 二调 、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图(可根据实际选择其一,并在图上标出用地位置);
(17) 三旧 改造标图建库红线图.
二、有关报批图件的要求和说明 上述三种报批均需提供如下图件: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现对三种图件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1.勘测定界报告包括如下七项材料 (1)勘测定界技术说明;
(2)勘测定界表;
(3)勘测面积表;
(4)土地分类面积表;
(5)用地范围略图(地理位置图);
(6)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7)界址点点之记. 要求按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规程(试行)》的通知(国土[建]字第204号1996年12月30日)有关要求执行.由于新的土地管理法已明确 征用 和 征收 的概念,请将勘测定界报告材料中有关的 征用 修改为 征收 . 2.勘测定界图 勘测定界图利用界址点坐标在数字化地形图上直接编绘,其主要内容包括界址点的位置、权属界线、地上物、地下管线、地类界线、用地面积、各种地形地貌符号的绘制与文字数字注记等,比例尺不小于1:2000.图纸上必须加盖勘测定界单位的公章.
(二)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在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将用地红线和界址点坐标标示出来,然后将整幅图纸完整打印出来;
也可以按A3幅面打印.图纸上必须注明图幅号、现状图年份、用地红线、坐标、坐标系统、绘图人和核对人等信息.图纸上必须加盖勘测定界单位的公章. 可根据实际需要,从 二调 、2007年版、2008年版或者2009年版的1:10000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中选择最有利的图版.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在最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上,标示用地位置、界址点坐标,可以整张图纸打印出来;
也可以按A3幅面打印出来,但图纸上必须标出图的经纬度、坐标、坐标系统、图纸年份等信息.
三、用地报批的注意事项 以上三种类型的用地报批,其改造方案的编制、报批流程、所需资料的要求有所不同.现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