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17 |
(二)危房改造建设程序 1.规划、选址、审批.由镇(街)建环中心、国土所对建房户拟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审核,确保房屋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避开地质灾害点,逐级上报审批. 2.工匠培训和图集发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邀请专家教授对农村建筑工匠开展业务培训,同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设计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的危房改造方案图集,免费向群众发放. 3.确定施工图纸和施工队伍.危房改造家庭在确定施工队伍后,签订《农村建房施工承包协议书》(附件6)和《农村建房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附件7),并在确定房屋建造图后,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建房图》(附件8). 4.质量安全.一是各镇(街)购买农房建设监管技术服务应以农村质量安全和风貌为重点.第三方机构(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和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在基础、主体结构、楼面等关键施工阶段,及时到现场逐户进行技术指导和检查,并填写《农村建房(基础)阶段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9)、《农村建房(主体)阶段质量安全检查表》(附件10)和《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11),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要当即告知建房户,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做好现场记录,填写《农村建房质量安全问题登记台账》(附件12),对问题已整改的,还需填写《农村建房整改复查表》(附件13),同时对建材进行抽样检测,并填写《泸州市江阳区农村建房工程使用材料登记表》(附件14).二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相关技术规范,应设置地梁、圈梁和构造柱等,抗震等级要达到我区抗震设防烈度6 度标准的要求.三是房屋进行拆除重建的,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者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承揽项目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施工单位要对质量安全负责,并对所建房屋承担保修责任,需编制工程量清单. 4.竣工验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村按照《泸州市江阳区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标准》(附件15)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XX村住房安全保障验收报告》(附件16)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收到验收报告后7日内组织人员到村到户逐户验收,验收合格的,填写《XX镇(街)住房安全保障验收报告》(附件17)和《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附件18)报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申请区级验收;
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和残联组成验收小组进行抽查验收(抽查比例不得小于10%),并填写《农村危房改造验收汇总表》(附件19).农村危房改造经验收合格后,各由镇(街)制作 农村危房改造 标识牌,悬挂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并在标识牌下方标注 2019年 . 5.档案管理.一是完善纸质档案.各镇(街)要按照《泸州市农村危房改造分户档案清单》(附件20)要求,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锁定一户,完善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二是按照省、市要求,完善《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和《四川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的录入工作.
(三)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程序 2019年农村危房改造由镇(街)申请,按季度组织竣工验收后,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危房改造名单并向区财政申请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最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至农户 一卡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