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7 |
一、前言…5
二、审批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5
(二)实施机构…5
(三)审批对象…5
(四)审批依据…5
(五)审批条件…6
(六)审查材料…9
(七)审批证件…10
(八)审批时限…10
(九)审批收费…10
(十)审批咨询…10
三、审批流程
(一)收件
11 1.
接收…11 2.登记…11 3.编号…11 4.出具凭证…11
(二)受理
12 1.审核…12 2.补正材料…12 3.受理决定…12
(三)审查
12
(四)审批决定…13
(五)决定书送达…13
(六)审批流程图…13
(七)决定公开…13
(八)归档…13
四、投诉举报…14
五、表单及文书
(一)申请与受理类…15
(二)审查与决定类…15
(三)特别程序类…15 附件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16 2.审批流程图…17 3.行政许可申请书…18 4.申请材料接受凭证…20 5.补正材料通知单…21 6.受理通知书…22 7.不予受理决定书…24 8.变更延续申请书…25 9.撤回行政审批申请书…26 10.行政许可代为申请书…27 11.不予批准决定书…28 12.送达回证…29 13.陈述申辩告知书…30 14.陈述申辩笔录…31 15.听证告知书…32 16.听证权利公告…33 17.听证笔录…34 18.延长办理期限通知书…35
一、前言 本业务手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规定要求编写.主要内容包括审批要素、审批流程、投诉举报、表单与文书等内容.
二、审批要素 审批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受理范围、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查材料、审批证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编码:3707050102410
(二)实施机构:潍坊市奎文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
(三)审批对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国务院令第406号修订)第三十九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分别附送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7号)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3)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4)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5)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提供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审批条件 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