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 2019-07-17 |
网址:http//www.kuiwen.gov.cn) 4.出具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工作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3)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http//www.kuiwen.gov.cn下载材料受理凭证.
(二)受理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初步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 (1)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2) 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电话、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或网络发送邮件.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内网系统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通知和领取的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审查 1.现场勘查.潍坊市奎文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派出相关人员到申请单位项目区实地勘察,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对办公场所和停车场地建设等进行实地勘察并写出勘察意见. 2.业务主管领导审核.潍坊市奎文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上传现场勘查意见,由局业务主管领导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审批决定 1.局业务主管领导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上传审核文稿,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2. 奎文区交通运输局审批服务科人员通过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管理系统获取批准意见后对文稿加盖公章并打印.
(五)决定书送达:通知申请人到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领取批准文件,不能领取的邮寄送达.
(六)审批流程图 见附件2
(七)决定公开:审批决定(审批结果)在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kuiwen.gov.cn)公开,公开内容如下表: 事项名称 项目名称 批准 不予批准 公开截止日期 业务联系人 时间 批准文号 时间 不予批准决定书编号
(八)归档:许可材料实行分类归档.项目办结后由交通运输局审批服务科具体办理人员负责装订归档.材料实行日清月结、年终一次性集中存放制度.
四、投诉举报
(一)受理岗位和职责: 负责潍坊市奎文区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所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电话:0536―5607291 奎文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对区交通运输局审批服务科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举报事项的协调处理.
电话:0536―5607270
(二)投诉举报的处理 1.对信函投诉举报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
2.对网络投诉举报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