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3-08-18 |
5 , 行政许可 , 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六条 草种、食用菌菌种的种质资源管理和选育、生产、经营、使用、管理等活动,参照本法执行.
2、《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62号)第二十七条 菌种质量检验机构应当配备菌种检验员.菌种检验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水平或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从事菌种检验技术工作3年以上;
(三)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食用菌菌种检验员资格认定下放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 (皖政z2014{6号文件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