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7-12-26 |
占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必须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第十八条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修筑其他工程设施,需要将林地转为非林地建设用地的,必需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法人、自然人 , 集美区农林水利局 , 无 , 保留 ,
6 , 陆生野生动物猎捕、驯养繁殖、经营加工许可证核发及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出售、收购、利用、运输审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二十三条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1993年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十八条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应当向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办驯养繁殖许可证.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驯养繁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市(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报省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驯养繁殖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发证;
第二十条以非生产经营为目的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因疾病、伤残、自然淘汰、种源交换、更换血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屠宰、出售.赠送、交换的,必须按野生动物保护类别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一条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先向县级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方可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
第二十二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因特殊情况,确需出售、收购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必须经市(地)以上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属国家重点保护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持有经营加工野生动物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出售. 依法猎取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可以凭猎捕证在集贸市场销售. 个人收藏的属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纪念品、收藏物,必须向居住地县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收藏证明,受法律保护.
3、《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申请特许猎捕证的程序如下:
(一)需要捕捉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和捕捉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二)需要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附具申请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