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18 |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投诉
电话:12369 , 职权类别 , 大项序号 , 职权名称 , 子项序号 , 子项名称 , 职权依据 , 实施对象 , 涉及层级 , 本级具体职责权限 , 对应责任事项 , 监督部门和方式 , 备注 行政许可 ,
4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订)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
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2.[行政法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13年修订)第七条第三款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第四款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之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3.[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修正)第二十条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申请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