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11-26 |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7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江苏省优势学科综合楼(车间) 建设单位 扬州大学 项目地址 扬州大学文汇路校区 建筑面积 1134.8 M2 建筑总高度 10.3 M 建筑层数 地上二层带夹层 耐火等级 二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独基 结构体系 框架 送审日期 2014-2-10 勘察单位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乙级 设计单位 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勘察)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优化建议:
1、本工程勘察时采用假设零点(当时勘察报告名称:农业部禽蓄传染病重点开放实验室禽用生物制品创制中心),勘察报告在工程概况中说场地整平标高约为黄海高程5.3m.本次施工图设计建筑图采用黄海高程,室内±0.00为黄海高程8.20m,与勘察报告相差较大.请对勘察报告的假设零点的黄海高程予以测量,说明勘探时假设零点的黄海高程.并对勘察报告提出的室外整平标高予以复核. 本次审查为施工图审查. 设计人 朱志林 专业负责人 郭贵全 审核人 钱玉林 注册师 朱志林 执业印章号 101121-AY001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潘大德 认定证书号 10161-G1001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4.2.14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夹层平面图从标高3.40到7.50设备平台,设计漏设楼梯.应补.
2、屋顶平面图高出屋面的管道孔和检修孔在迎水处均漏设排水倒坡极易积水造成屋面渗漏.应补. 设计人 宋国辉 专业负责人 殷加华 审核人 竺文元 注册师 宋国辉 执业印章号 3200022-003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设计未明确结构的用途,在设计说明中应强调'在设计使用年限内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GB50010-2010中3.1.7条.
2、结构混凝土材料耐久性的基本要求应符合GB50010-2010中表3.5.3条的要求.
3、应按照GB50010-2010中3.5.8条,要求在结构使用年限内建立定期检测、维修制度等.
(三)设计深度:
1、计算书不完整,未提供梁柱配筋信息,请补充并请自行校、审、分析、判断.
2、计算书应有目录页,并对电算成果(人工)加注,予以说明
3、设计人员对电算成果应作分析,判断;
校、审应有书面意见书;
并应对计算书的完整、正确、合理及有效性加以评估.按江苏省要求:混凝土构件实配钢筋值 不得小于计算书构件配筋值,请设计人员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作为强条,并予以公示. (计算书各层配筋平面简图上应标注对应图纸的楼面标高)
4、结构施工图中未明确室内地坪标高±0.00对应的标高,基础埋置深度无法确定.另查建筑施工图,将室内地坪标高±0.00定为对应绝对标高8.20,经查地质勘探报告,绝对标高8.20亦无依据.
(四)其它:
1、少数单边受力的边框架梁,其腰筋宜设定为抗扭纵筋――GB50010-2010中9.2.5条.
2、二a环境类别±0.00以上也有存在,哪些上部构件属于二a环境类别,应按GB50010―2010中表3.5.2提出具体要求.
3、楼屋面主梁受次梁集中力作用处,一律附加3@50箍筋是不够的,对于次梁集中力大处,应按GB50010-2010中9.2.11条进行核算. 设计人 张晖 专业负责人 张晖 审核人 严大媛 注册师 张晖 执业印章号 3200022-S005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3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抗震)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违反"强标"之处:
1、在-0.40标高设有地梁时,框架柱在地梁与基础顶面之间形成'短柱',应按GB50011-2010中6.3.9-1-4)条设计,且其体积配箍率应符合GB50011-2010中6.3.9-3-3)条的要求.
2、楼梯间及人流通道的填充墙,未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不符合GB50011-2010中13.3.4-5条;
且框架柱旁的拉结筋宜沿填充墙全墙拉通--GB50011-2010中13.3.4-3条.
(三)其它:
1、楼梯间中间休息平台边的框架柱,可能为'短柱', 应按GB50011-2010中6.3.9-1-4)条设计,且其体积配箍率应符合GB50011-2010中6.3.9-3-3)条的要求.
2、外墙窗户有的紧靠边框架柱,有可能引起部分边框架柱的'短柱', 应按GB50011-2010中6.3.9-1-4)条设计,且其体积配箍率应符合GB50011-2010中6.3.9-3-3)条的要求.
3、对于框架结构的房屋,楼梯段在地震时起着斜撑的作用,应考虑楼梯构件对地震作用及效应的影响,应进行楼梯构件的抗震承载力验算;
宜采取构造措施,减少楼梯构件对主体结构刚度的影响--GB50011-2010中6.1.15-2条.建议楼梯优先采用'斜梯板滑动支座'的做法(11G101-2图集中的ATa或ATb型),此时楼梯可不参与结构整体抗震计算.否则板式楼梯构件应按11G101-2图集中的ATc型采用(图集中P
44、
54、55).
4、楼面中有受力较大的非框架梁(次梁),其支座宽度较小(如支承梁梁宽为250),非框架梁(次梁)上部纵向钢筋( 25)在支座处水平段锚固长度不足,不符合11G101-1中P86要求.--与GB50010-2010中8.3.3条中包括钢筋弯钩的概念不同. 设计人 张晖 专业负责人 张晖 审核人 严大媛 注册师 张晖 执业印章号 3200022-S005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 审查人 马俊芳 认定证书号 10161-S1011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给排水)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水施3/3,"给排水系统图"W/1排水支管与平面图设计不一致,平面图无右侧支管. 设计人 于林堂 专业负责人 陈新 审核人 陈新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王海林 认定证书号 10161-W1006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电气)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强条"之处.
(二)无违反"强标"之处: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电源进线处SPD参数In应为Iimp. 设计人 宁进喜 专业负责人 李新兵 审核人 李新兵 注册师 执业印章号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0 审查人 丁渝靖 认定证书号 10161-E1005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4.2.14 审查综合意见
一、送审资料基本齐全,设计深度基本达到有关规定要求.
二、本工程施工图勘察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0 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0条.
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的问题共计 0条,不符合应执行标准的问题共计5条.
四、设计应按各专业审查意见整改,待我中心复查合格后予以通过. 审查项目负责人(签字) 审查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注:此意见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二份,审查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