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9-01 |
2.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产业政策证明材料(如需要);
4.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针对换证申请);
5.延续生产许可事项还需提交的材料;
对于申请延续免实地核查的,企业应提交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延续申请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和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证书有效期内未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
对于申请免产品检验的,企业应提交同单元产品在6个月内(自检验报告签发日期起)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报告. 6.名称变更事项还需提交的材料;
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名称变更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企业住所或生产地址名称变更的,提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性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审核、发证 【办理期限】 1.受理期限: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批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 3.审批承诺时限:5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与标准】不收费 【审批结果】工业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审批结果有效期】5年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9月国发〔2012〕52号)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产品实施细则;
食品相关产品审查通则、产品审查细则;
5.《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7〕34号);
6.《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