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3-01-30 |
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l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采购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采购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资料(如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采购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采购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采购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采购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采购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采购程序, 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采购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政府采购项目中委托采购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采购、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政府采购项目相关的任何采购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