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3-03-21 |
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扣8分;
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扣6分;
构成四级重大危险源,扣4分. 物质危险性(5分) 生产、储存爆炸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含管道输送)氯气、光气、氰化氢等吸入性剧毒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2分;
生产、储存其他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化学试剂除外),每一种扣0.1分;
危险化工工艺种类(10分) 涉及18种危险化工工艺的,每涉及一项扣2分. 火灾爆炸危险性 (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类别厂房、库房或者罐区的,每涉及一处扣1/0.5分;
涉及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罐区、气柜与加热炉等与产生明火的设施、装置比邻布置的,扣5分. 2.周边环境 周边环境 (10分) 企业在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外的,扣3分;
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的,扣10分.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自评内容 扣分值 3.设计与评估 设计与评估 (10分) 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安全可靠性论证的,扣5分;
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扣10分;
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均由甲级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全面设计的,加2分. 4.设备 设备(5分) 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及设备的,每一项扣2分;
特种设备没有办理使用登记证书的,或者未按要求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扣2分;
特种设备附件及其他需法定检测检验的设施未检测检验或不合格的,扣0.5分;
未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的,扣1分;
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电源或者双回路供电的,扣5分. 5.自控与安全设施 自控与安全设施 (10分)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按要求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的,扣10分;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的,扣10分;
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的,扣5分;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未设置压力、液位、温度远传监控和超限位报警装置的,每涉及一项扣1分;
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声光报警设施的,每一处扣1分;
防爆区域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每一处扣1分;
甲类、乙类火灾危险性生产装置内设有办公室、操作室、固定操作岗位或休息室的,每涉及一处扣5分;
其他安全设施未正常投入使用的,每一处扣0.5分. 类别 项目(分值) 评估内容 自评内容 扣分值 6.人员资质 人员资质(15分)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