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5-26 |
四、升级改造流程
(一)申报 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向镇(街)政府(街道办)提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提交《营业执照》《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以及市场升级改造前的平面图、实拍图片和升级规划平面图、设计效果图等资料;
镇(街)政府(街道办)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后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再报区评审中心评审(会城街道办的集体市场,可在本级评审中心评审).
(二)施工 市场开办(管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改造项目,按照改造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按时、按质、按标完成改造任务.变更工程需报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不予资金补贴.
(三)验收 市场升级改造竣工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首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竣工自检验收,然后向镇(街)政府(街道办)提交《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和相关验收报告资料申请验收;
镇(街)政府(街道办)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验收;
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
五、资金保障 升级改造和新建的市场所需资金由市场开办(管理)单位自行解决.
(一)补贴金额:升级改造(含重建)市场经验收合格的,区、镇(街)按结算审核价(工程金额小于30万元的,按预算审核价)每个市场给予50%财政补贴,最高补贴150万元;
新建市场经验收合格的,每个市场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最高补贴80万元.补贴资金由区、镇(街)财政各按50%的比例分担;
所需资金列入区本级年度预算安排,各镇(街)负担资金在其税收分成中上解区级.
(二)补贴程序:经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凭《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新会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报告》《新会区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填写《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申请表》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补贴资金,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市场开办(管理)单位.验收不合格的市场,不予资金补贴.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部署阶段(2019年4月前) 对全区市场进行调查摸底,确定分步升级改造市场名单;
按照标准进行整体规划统一设计,发动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和私人铺位业主积极配合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明确升级改造资金投入方式、施工要求、政府补贴等相关工作;
做好工程预算、工程评审、工程招标以及施工期间过渡安置等工作.
(二)具体实施及验收阶段(2019年5月-2021年11月) 按照分步升级改造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科学统筹做好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市场经营和文明城市创建等各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合理采取多种施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日常经营的影响;
对施工期间无法继续经营的市场,选择临时性替代场地,并安排专门人员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内外环境整洁,符合文明城市创建要求.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总结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扎实推行市场专业化管理,全面落实市场长效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