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5-26 |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在成立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镇(街)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辖区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和年度升级改造实施计划报区市场改造办备案,并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辖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
(二)明确责任,部门合作.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江门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各职能部门必须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加强合作.我区市场数量多、基础差、改造难度大,各镇(街)、各部门要制定相关优惠扶持政策,为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各镇(街)要做好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向市场开办(管理)单位宣传有关政策,严格杜绝以升级改造为名提高租金、哄抬物价现象,切实做好市场改造过程中经营户的安置工作,做好周边居民解释工作和市场周边管理,保证市场升级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本次升级改造其中一个重点是村委会开办的市场,鉴于各村委会的财政开支总体上比较紧张,各镇(街)应协助各村委会做好市场改造的融资工作.
(四)分类指导,保证质量.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市场建设和改造标准,加强对升级改造工作的监管,防止出现重复改造、返工改造等浪费现象,确保升级改造工程按时、按质、按标准完成.市场改造完成后,向验收合格的市场兑现相关扶持优惠政策,不达标的市场需重新整改.
(五)严格把关,杜绝虚报.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加强对升级改造工作的监管.有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资金、虚列投资完成额等行为的,严格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处理.
八、本方案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如与《关于印发新会区集贸市场升级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工商〔2018〕5号)相冲突,则以本方案为准.
九、本方案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如有调整或修订,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1.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标准 2.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申请书 3.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申请书 4.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验收意见书 5.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 新会区市场升级改造标准 一类市场升级改造标准
一、适用范围 新会区范围内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或面积2000平方米以下但有较好升级改造基础的室内市场.
二、规划建设要求 市场改造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实施升级改造的市场用地及其功能必须经国土规划部门审核批准,如涉及建筑结构的改建、扩建、重建,还必须经住建部门审核批准.
三、基础设施要求
(一)出入口及通道 市场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2.5米,次通道宽度不小于1.5米,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的宽度不小于4米,应单设进出货出入口;
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楼层式市场应设有运输货物的专用电梯.
(二)地面及墙体 市场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由通道中央向两边排水沟倾斜,通道坡度比为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