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3-06-25
中共仪征市委办公室文件 仪委办〔2014〕77号 中共仪征市委办公室 仪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仪征市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等五项人才政策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园区、滨江新城、中心、办事处党工委(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 现将《仪征市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仪征市金融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实施办法》、《仪征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仪征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细则(试行)》、《仪征市高层次人才健康保健服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30日抄送: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室. 中共仪征市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30印发 (共印55份) 仪征市鼓励企业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的实效性,树立 不求所有、但求所用 的导向,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推我市汽车名城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 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 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2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引进培养和用好优秀人才的若干意见(试行)》(仪委发〔2011〕6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不改变原有户籍和人事关系,来我市开展创新服务的高层次人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含在读博士)或副高以上职称;

2、与我市企业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每年在仪工作时间,合同期内工作成果涉及知识产权的,还需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

二、支持措施

1、工作津贴 通过 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活动 来我市挂职的教授、博士,根据在仪服务月数,给予累计不超过3个月、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津贴(其中500元由市财政承担,500元由镇、园区承担).

2、引才奖励 引进人才与我市企业签订的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期限达3年以上,且企业每年给付的计税劳动报酬达6万元以上,根据人才在企业的工作成效,择优按劳动报酬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引才奖励.其中:6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奖励实际劳动报酬的3%,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奖励实际劳动报酬的6%,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奖励实际劳动报酬的10%,20万元以上奖励实际劳动报酬的15%,奖励时间不超过3年.同一人才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一项目柔性引进多名人才,累计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于企业引进的同一人才,若在我市获得引才计划资助,从获资助当年度起,不再给予企业引才奖励.

三、办理程序 工作津贴和引才奖励发放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

1、市人社局每年年底发布工作津贴和引才奖励申报通知.

2、工作津贴由企业填写《教授博士柔性进企业挂职补贴申请表》,向所在镇、园区(市工业总公司)申报,镇、园区(市工业总公司)进行初审汇总,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发放.

3、引才奖励由企业填写《仪征市 柔性引才 奖励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镇、园区或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申报材料包括:企业与人才签订的工作合同、企业营业执照,人才在企业发挥作用的材料、企业给付劳动报酬的相关证明等.市人社局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奖励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提出奖励建议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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