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3-07-20 |
排油烟管道应当至少60天清洗1次. 气瓶暂存间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其内部不得设置电器开关及存放易燃物品、杂物,并配有通风设施.气瓶暂存间周围应划定禁火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操作间燃气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m,灶具与液化石油气瓶之间的连接软管应控制在2m以内,软管应按规定更换.燃气管道及其自动切断阀、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装置、燃气灶具及阀门等应每天进行检查. 操作间应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配备轻便式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放置烤箱、燃气灶具等的部位应配置灭火器材,燃气调压装置室、气瓶暂存间等部位应配置可燃气体报警器;
用餐场所内不得使用大于5kg(不含)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营业区域内任何一点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得大于25m. 长度超过20m无自然通风的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安全出口不应设置卷帘门、转门、吊门或者侧拉门. 所有设备、电器均应有操作规程. 消毒设施 系指洗碗机、消毒柜、臭氧发生器、空气消毒器等. 消毒方法 常用的消毒方法: 物理法 水煮,沸水100℃煮10min―15min;
紫外线照射,1.5m―2m内照射30min;
日晒,在日光下直晒2h―3h. 化学法 氯及氯化物,漂白粉;
碘及碘化物,酒精;
界面活性剂. 洗涤剂、消毒剂 洗涤剂应符合GB14930.1的规定;
消毒剂应符合GB14930.2的规定. 消毒 应该设置洗手消毒设施和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
专间内洗手消毒设施的水笼头应采用非手动式开关,并宜提供温水,其附近有足够数量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
清洗消毒餐饮具要有固定的场所和专门区域及清洗池和冲(漂)洗池,不与 配菜、烹调等加工场所相混.清洗消毒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加工需要,并保证消毒效果达到卫生标准的要求.清洗消毒的布局,应从脏到净,顺序安排;
用紫外线灯作为空气消毒装置的,紫外线灯应按1.5w/O设置;
消毒灯开启后不应有人进入. 供水设施 供水设施应保证符合加工需要,水质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直接接触成品的饮用水,还应设净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应符合GB 17051的规定. 采光照明设施 采光照明设施应保证加工经营场所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照明设施安装在裸露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施. 通风设施 应设有新风系统和必要的通风设备,应保证食品处理区的良好通风和排烟,及时排除潮湿和异味的空气. 食品加工设施 粗加工操作场所内应至少分别设置动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产品的清洗水池应独立设置.水池数量或容量应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凉菜、糕点制作、生食深海水产品专用间应分设专用冷藏设备、专用传菜口、专用容器;
烹调场所食品加工使用固体燃料,应避免污染食品. 冷藏冷冻设施 冰箱和冷冻柜 柜外无污迹,盖上不应放东西,柜内无异味、无污水、无杂物、摆放整齐,内壁无破损、不结霜.应设温度显示装置. 制冰机 应柜外无污迹;
柜内干净无异味、无杂物. 其它设施要求 废弃物和废水应及时处理;
操作间墙壁应有1.5m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