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3-07-22 |
(二)建筑市场不统一,缺乏全面监管机制.一是没有形成统一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企业资质、个人执业资格 多头管理、重复发证 问题依然存在,并且比较突出.二是政府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管联动机制.政府部门之间、同级建设主管部门之间、上下级建设主管部门之间,在投资与建设、招投标管理、市场违法违规查处、市场与现场、动态监管等方面还没有形成有效的联动管理机制.三是部分地方变相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人为分割建筑市场.个别地方甚至在省、市、县三级层层设置审批性备案制度,限制外省、市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承揽工程,影响了全国建筑市场的统一开放和有序竞争.
(三)重准入、轻监管、少清出的问题依然存在.一是监督检查力度不够.近年来,在着力完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我们对地方建设主管部门执法情况监督检查不够.二是监管方式单一,重审批、轻监管,审批后的监管薄弱,不掌握企业市场行为、注册人员执业状况等情况,没有把市场监管贯穿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工作缺乏连续性和完整性;
市场清出力度不够,市场中存在的 易进难出 、 只进不出 、 只升不降 现象,使得建筑市场 供大于求 的矛盾突出.三是监管手段落后,建筑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开发滞后,企业、注册人员、工程项目三大数据库尚不健全,未能实现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