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3-08-04
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需求书 最高限价:人民币

1000 万元 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范围

1 采购内容 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2 政策要求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发放工资,服务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不含按国家规定供应商必须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其他应付费用);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支付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缴存住房公积金.

3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

24 个月.

4 服务内容 为采购人本机关的物业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大楼日常维修和运行管理、清洁卫生、绿化养护及室内绿化租摆、会务服务以及其他办公辅助性服务等服务工作 项目概况 物业基本情况 本项目采购人指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服务辖点是指广州市南沙区公安分局属下侦查大楼、交警大队、派出所、看守所等11处办公楼的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基本情况如下:

1、侦查大楼(含巡警大楼):项目地址位于南沙街,项目属南沙公安分局业务用房及其附属公共场地,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

2、交警大队:项目地址位于横沥镇广珠东线,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米;

3、交警四中队:项目地址位于东涌镇市南路,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4、交警五中队:项目地址位于广珠东线,建筑面积约1300平方米;

5、鱼窝头民警训练基地:项目位于东涌镇同康路,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6、刑事技术大楼:项目地址位于环市大道中号,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

7、珠江派出所:项目地址位于珠江街珠江路,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8、龙穴派出所:项目地址位于龙穴路二巷,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

9、看守所、预审所、拘留所:共三处办公区域,三处筑面积共约5000平方米;

10、鱼窝头办案中心:项目地址位于鱼窝头街 ,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

(二)物业附属(配套)的设备设施涵盖内容

1、物业属区公安分局各所、大队业务用房,含专业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室、接访室、会议室、资料室、档案室等各类大楼附属(配套)的大型设备设施用房、停车场、更衣室、厕所、仓库及其它办公生活服务配套用房.

2、各类给排水排污系统:供水池、排水沟、雨水井、污水井、化粪池、隔油池、供水管及其它供水、排污设备设施.

3、低压用(配)电系统:低压配电房设备设施、各类低压电箱、各类低压用(配)电器[包括各种用(配)电开关、照明器、插座、各区域的排气扇组成的通风系统(不含空调通风设备)及其它各类低压用(配)电器]等设备设施.

4、消防系统:消防广播设备、报警设备、烟(温)感喷淋灭火消防设备、灭火器、灭火防护装备、消防栓、供排水管道等设备设施.

5、安防系统:各种房门、通道门、间隔门(含木门、玻璃门、铁门、卷闸门、伸缩门)、闭路电子监控设备、防盗报警设备、安检系统设备和用具(包括X光安检设备、红外线安检门、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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