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3-08-05 |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8月2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 1.缴纳起止时间: 2018年8月14日9:30至10:00(以大厅LED电子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资料: ①递交 投标人信息卡 ,内容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②递交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3.缴纳方式:仅限于现场刷卡 POS 方式缴纳.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投标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足区公共交易中心(区商务中心东楼一楼)大厅. 说明:如果本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原件,请将相关原件单独装袋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结束后,由磋商小组确定与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在公共交易中心评标室内由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
(六)保证金退还查询 退还方式: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至投标人的 开户许可证 基本账户上. 查询
电话:陈老师:43726735 何老师:43760311.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如潜在竞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实施.竞标人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于老师 邮编:402360
电话:(023)43760737
43726190 地址:大足区商务中心(区体育中心对面)东楼一楼
(二)采购人:重庆市大足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石老师
电话:(023)43722169 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办事处五星大道中段24号
第二篇 采购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对环境保护局内公共区域以及责任办公区域(合同内明确)的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垃圾清运、报刊收发、水电系统的维护及电梯日常管理、会务服务、生活被褥的清洗更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