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3-08-21 |
在执行方面,要在履行职责或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时,特别是在行使审批、收费、处罚等权力时,必须向当事人告知全部与行使行政权力或办理事项有关的情况,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和承诺时限要求办理各类事项,并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尽量满足当事人的信息需求;
在结果方面,要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可根据涉及范围,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或向社会公开.要从有利于群众知情办事和便于监督出发,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要求,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
(四)强化行政监督.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制约,为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提供制度保障.要在全面清权确权的基础上,对每项权力进行风险评估,实行分类分级分责管理,构建行政权力分级监管机制.要分别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明确具体监控部门,对不同监管层级的行政权力进行管理和监督.对监管层级高的行政权力,要采取风险提示、廉政谈话、诫勉教育等多种形式,由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监督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3年7月下旬).
1、召开全局会议,对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组建机构、明确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8月). 进行行政权力清理、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相关制度,并报送市规范办.报送内容和资料(包括电子文档)应包括:(1)行政职权统计表、行政职权目录表(含涉密不公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权力监管层级划分及说明表、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2)每项权力的运行流程图;
(3)权力行使的相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 第三阶段,审核验收(2013年9月). 领导小组对我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开展理论研讨,指导推动工作,对上报的制度进行审核验收.
五、领导和工作机构与职责 东营市环保局成立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如下: 组长:马保峰 副组长:燕景广 成员:毕乃东 张振浩 张炎炜 古金魁 兰建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联络员:尚辉辉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审定我局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方案并作出总体部署;
统筹和指导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具体工作;
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局各相关科室及单位开展规范环保行政权力运行工作,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依据目录 序号 行政权力项目 行政权力种类 依据
1 排污许可证审批 行政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2 医疗废物经营 许可证审批 行政审批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程验收审批 行政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253号)第二十条
4 污染防治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行政审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3)《山东省工业污染条例》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