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3-10-25

三、推荐方式 推荐采取组织推荐、学术团体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推荐须由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同意,学术团体举荐由市级以上专业学术组织提出推荐意见. 选拔采取归口部门筛选与专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推荐选拔共设十一个组,由申报人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写明申报组别.具体情况如下: 1.经营管理一组:主要受理国有大中型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申报人员,市国资委负责筛选;

2.经营管理二组:主要受理民营企业从事经营管理的申报人员,市工商联负责筛选;

3.产学研组:主要受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生产科研一线,从事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员,市科技局负责筛选,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参与;

4.现代服务业组:主要受理在金融、保险、现代物流、港口、商贸、旅游管理、质检计量、中介、会展、服务外包、城市规划与设计等领域取得突出业绩的申报人员,市发改委负责筛选,市商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参与;

5.现代农业组:主要受理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科研、服务活动和农业技术推广的申报人员,市农委负责筛选;

6.卫生组:主要受理在医疗、医药等临床科研一线取得较好业绩的申报人员,市卫生局负责筛选;

7.学术组:主要受理高校、科研院所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基础研究,取得较好学术和教学成果,出版专著、发表学术论文等比较突出,在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申报人员,市科协负责筛选;

8.教体组:主要受理从事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以及体育教学与研究的申报人员,市教育局负责筛选,市体育局参与;

9.宣传组:主要受理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群众文化等方面的申报人员,市委宣传部负责筛选;

10.政法组:主要受理在公、检、法等一线工作或从事专业技术研究的申报人员,市委政法委负责筛选;

11.技能组:主要受理在职业技能操作和节能环保等领域具有特殊技能、取得突出业绩的申报人员,市人社局负责筛选. 专业评审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人选待遇 1.拔尖人才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每人每月享受1000元政府津贴,享受二类医疗保健待遇,可享受休假20天. 2.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拔尖人才的,退出管理期后授予 青岛市资深专家 称号. 3.国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等可参与申报,入选后享受拔尖人才待遇;

市首席技师、乡村之星等可参与申报,入选后待遇不重复享受.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加盖党委或党组公章. 填写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详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青岛拔尖人才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一),作为附件内容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或居住证;

②技术成果获奖证书、鉴定证书.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需出具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③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 * 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影响因子及其它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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