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4-02-05 |
(二)投资规模5亿元(含)以上的产业项目.
(三)公司总部纳税登记在金东区本级,年销售额不低于5亿元,年纳税不低于1500万元的总部企业项目.
(四)在国际、国内行业处于技术领先地位的项目.
(五)能够显著提升产业层次,具有区域引导和带动的投资项目.
(六)区内亩均产值、税收均排名前列的企业升级扩能项目. 第五条 准入程序
(一)项目初选.各镇乡(街道)、部门单位、金东新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进行项目洽谈并初选,符合入区条件的项目可行性报告递交到招商局.
(二)项目考察.由区招商局及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初步符合入区条件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并根据实地考察及可研报告出具初步考评意见.
(三)项目评审.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召集发改、经商、科技、财政、住建、安监、市场监管、招商、国土、规划、环保、供电及拟落地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组成的项目评估小组,对经考察的项目进行评审,做出项目是否同意入区及土地安排的建议.
(四)项目终审.经评估建议入区并需要供地的工业项目由区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安排供地, 一事一议 优先准入项目需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策.
(五)项目签约.经终审通过的工业项目,项目投资主体应及时与招商局、项目落户地乡镇(街道)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并填报《金东区工业项目地块预审表》.
(六)组织挂牌.项目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后,由国土部门编制宗地挂牌出让方案,组织挂牌,原则上按 标准地 出让.江东低丘缓坡开发区块土地价格(不含基础设施配套费,下同)不低于25.64万元/亩,其他乡镇(街道)土地价格不低于21.64万元/亩;
优先准入项目地价16.8万元/亩.基础设施配套费统一按6.16万元/亩标准缴纳, 一事一议 优先准入项目除外.在土地挂牌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区住建局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 第六条 项目评估 符合基本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工业项目,按下列指标计算分值,分值高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用地.评估得分低于75分的,原则上不予供地.
(一)产业定位(满分10分):项目属金东区重点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得10分;
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其他领域鼓励类工业项目的,得5分,限制类不得分.
(二)投资规模(10分起评):符合基本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得10分,准入条件以上实际投资额每增加10%的,加1分.
(三)投资强度(10分起评):符合基本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得10分,准入条件以上每增加10%的,加1分.
(四)亩均产值(10分起评):符合基本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得10分,准入条件以上每增加10%的,加1分.
(五)亩均税收(10分起评):符合基本条件和准入条件的得10分,准入条件以上每增加10%的,加1分.
(六)科技水平(满分10分):项目控股投资方为国家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分别得4分、2分;
拥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的,分别得4分、3分、2分;
省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得2分;
拥有项目相关发明专利的,得2分.此项满分10分.
(七)能耗水平(10分起评):项目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达到上年金东区规模以上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水平的得10分,每降低10%加1分.
(八)污染物排放(满分10分):根据项目污染程度打分,没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得5分(共5项),每新增1项主要污染物扣1分;